现在对案件的性质基本可以认定为故意杀人,而且凶手很可能是一男一女。
但是死者为什么会在晚上被约至此?据小彤所说死者与她分手时没有吃晚饭,他不是应该去吃饭吗?富强街沿途都是公司,并没有售卖食品的,而且与鼎旺别墅方向相反。
“小泽,范大光的手机查得怎么样了?”既然死者身上没有手机,那么他很可能将手机放在了他最后出现的地方。
小泽调整了上半身的高度,正襟危坐,一看就是有好多话要阐述。蔡队自然是喜欢这样的调查结果,倘若一上来就是摇头或是一两句话就解决了,肯定是没什么收获。
“我根据打斗痕迹,沿途找了一路,跟到楼梯间就跟丢了。
然后我就查了华贸大楼每一楼层的经营范围还有企业法人,但是并没有什么异常。不过我有留意到十楼是一家叫做科笛的公司,主要从事网络游戏推广,与大光集团的主营业务相关。于是我就进去打探了一下他们的前台,竟然真的与大光集团有业务往来。
一个小几十人的公司,和大光集团合作,一定是长远打算,董事长突然出现在他们公司的天台,又意外死亡,我绝对相信科笛有重大嫌疑。
紧接着我就调取了案发当晚的走廊录像,果然范大光在10楼出现过。只可惜摄像头角度不理想,照不到嫌疑人清晰的样子。
既然死者在10楼出现过,而且10楼只有科笛公司,那我就自信地以合作者的身份,进入到公司的内部。保安听说我是要寻求合作前期考察自然是百般照拂,将我带到了会客室,等着老板。
虽然后期他们老板有事儿,一时回不来,我没有继续等待,假意留了个电话就离开了。
但是该做的事我可一样没少。我用手机拨通了范大光的手机号,成功在沙发垫底下找到了死者手机。经过查证当晚从小彤家离开后,科笛公司的确给范大发打过电话,号码与他们留给我的一模一样。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了死者生前最后与科笛公司老板联系过,而且出现在了他的会客室。
除了手机,我也有发现他们的茶几特别新,我甚至在走廊看见了外包装,果然清洁大婶说老板昨天嘱咐换了新的。她还奇怪,明明之前的也没有两年,公司近年来生意也没有之前好。她还私底下留下了与茶几配套的烟灰缸,晶莹剔透的,以至于我在上面看到了很多指纹,于是我把它带回来,交给痕检室,除了老板还有清洁大婶的指纹还发现了一组陌生人的指纹。”
蔡队似乎不以为然,“竟然是会客室,那么难免有谈生意的到此抽烟,下意识挪动烟灰缸,留下指纹,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这你们就有所不知了,我已经打听过了,清洁大婶说每天都会打扫会客室。而且老板说要时刻保证一尘不染,所以每当客人离开,所有东西都要再擦拭一遍。所以我们可以拿着这组指纹,与何晴的拿来对比,我感觉她一定逃脱不了干系。”
“为什么就一定说是何晴呢?你刚刚也提到监控里并没有照到凶手的样子。”
“我有拿照片吖,去一趟必须做好万全准备吖。
我让大婶辨认,她一眼就认出何晴当晚来过,而且还发生过争吵。”
“那大婶有没有说看见范奇睿?监控没照到无所谓,有证人,一样可以定他们的罪。”
“我有问过但是大婶说当时她本已经下班忘了钥匙才这回去找,这样无意中撞见争吵的一幕,吓得赶紧溜走。想想也是,得亏她跑的快,倘若被凶手看见,恐怕现在也是一具尸体了。”
“无所谓了,既然有人证明何晴去过现场就好办了,dNA加上指纹够她喝一壶的了。”
证据倒是有了,可是杀人动机是什么呢?即使可以与张丽萍的案子并案,那这次她突然起了杀心的原因又是什么呢?
“蔡队,小泽说的那段录像的确看不清楚,但是华贸大楼门口的高清摄像头可就不一样了。”
终于轮到大力发言了。
“案发当晚,何晴,范奇睿一同进入大厅,坐电梯来到10楼科笛公司。之后8点范大光出现在了摄像范围内。再后来8点20科笛老板驾车离开了。然后是9点何晴和范奇睿一起走的。监控摄像头拍得清清楚楚的,就和家里看的高清电视剧一样,恨不得脸上有个痦子都能看清,容不得她们抵赖。”
痕检科又送来了报告,老李冲着小彤的方向点了点头,然后将报告递给蔡队。
“比对上了,小彤,何晴很可能就是当年杀害你母亲的凶手。”
蔡队说的声音够大,又很清晰他确定小彤听得见。
但是小彤并没有想象中的激动。“师父,是可以并案了吗?”
“不错,我把小泽拿回来的烟灰缸上的指纹,与当年凶案现场玉米垛子里遗留凶器刀柄上的指纹交给老李进行了比对,这是报告。两者匹配成功,就是她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