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是因为那该死的爱情!”
弗兰克在赌场赢了钱,深知言多必失的原则,拉起旁边的女士就跑。
二人畅快奔跑在大街上,直到远离赌场,相见恨晚的他们。
彼此卸下衣装,在附近酒店酣畅淋漓,激情过后弗兰克悄悄溜走。
也许是良心发现,他还在床头柜放了五百美刀,显然把陌生女士当鸡。
就因为这五百美刀,注定了他们缘分未尽,之后弗兰克开始花天酒地,享受人生。
纽约各处酒吧,都有他浪过的身影,直到钱又被他花得差不多后。
才想起来没给自己留些路费,芝加哥回不去,弗兰克只能又找了份运输的工作。
他给当地一家肉加工厂,送牛肉和牛奶,行走江湖技多不压身。
大货车弗兰克开得贼溜,按照老板给的路线,一半送到饭店,一半卖给黑帮。
弗兰克从中只贪污两条牛腿,下班后又转手卖到别处,一来二去路费凑够了。
但也同时被肉食店老板与黑帮发现,然后就是奔跑吧老登纽约大街版。
弗兰克又被人追得跟王八犊子似的,无奈躲进一家服装店。
店主正是之前一夜交情的女士,女士归还了五百美刀,弗兰克厚颜无耻接过。
并为之付出干干巴巴的身躯,睡服女士之后,他坐上了飞往芝加哥的飞机。
当他又在座位上,看到那位女士的时候,他知道缘妙不可言。
接着弗兰克恬不知耻地赞扬,昨晚风花雪月让他流连忘返。
女士妩媚一笑,拿出五百美刀表示,可以进行第三次交流,这回的钱算她的。
于是等飞机刚落地,二人便在附近旅馆决战到天明。
后来弗兰克才得知,女士叫玛茜,是个女富豪。
在老美有三十几家赌场,十几家服装店,爱好美食,而弗兰克作弊的地方,就是玛茜的产业。
币子机被动过手脚,人家早就知道,只是对弗兰克有种莫名的好奇。
因为缘分让他们相遇,又因为激情使二人上瘾,所以弗兰克算是走狗屎运了。
她对弗兰克,一见钟情,并相信缘分是命运的安排,调查过老佛爷的背景后。
决定到芝加哥追爱,弗兰克就这样稀里糊涂,傍上了富婆儿。
如今在高级会馆嗨皮,就是玛茜为他买单,这些日子嗑药、喝酒、玩女人。
全是玛茜花的钱,对于人渣的要求,她可谓是有求必应。
“真尼玛的不可置信!”
看着乐在其中的老爹,我真心觉得老天不公平,凭什么人渣就能坐享其成?
我却天天有事,家里家外忙个不停,难道放荡的人生才是王道?
我也想有富婆来包养我啊,羡慕嫉妒恨的瞪着弗兰克。
“你到底是在哪烧的高香?”
“我这是及时行乐的回报。”
弗兰克喝口酒,说道:你要明白一个道理~儿子,好的工作就像艾滋。
只通过血液、母婴和性传播,在老美躺平才是王道。
“当我回芝加哥后,独自一人站在密歇根湖好久。”
老天剥夺了我人生最大乐趣,还拿走我一颗肾,上帝不该如此厚颜无耻。
“我对着天空大喊,老子永不屈服并拿出一瓶酒,想来个最后的告别。”
弗兰克脸上露出笑容,当时他试探性地饮一小口,然后再一小口,接着又一口。
最后一整瓶酒都喝光,奇迹的一幕发生,弗兰克没有吐血。
他的新肝脏已经适应了酒精,自信的笑容回到脸上,南区酒神正式回归。
老爹激动地高声呐喊:你就这点本事?没招儿了呗?我还活着呢!
弗兰克一键三连问候上帝,上帝以怨报德赐他个富婆,关键是玛茜长的还不赖。
老爹拿出手机照片,跟我分享自己马子的颜值,还表示他可能会再婚。
我无奈叹气道:可你还没离婚呢……弗兰克。
弗兰克一脸诧异,“真的?我和莫妮卡已经分开好久了。”
我呵呵一笑:但是你们感情深重,藕断丝连,至今为止也没去民政局领证。
当然我说的是领离婚证,莫妮卡前前后后消失了差不多十年。
弗兰克整日酗酒,根本没在意离婚手续,其他人更不会提醒他。
所以他和莫妮卡现在,也只算是两地分居而已。
“卧槽……当初草率了。”
弗兰克捂着头,表示当时就不该结婚,现在莫妮卡消失根本找不到。
可他已经答应玛茜,要和她结婚了,我给弗兰克出主意。
“还是老办法,直接提裤子跑路呗。”
弗兰克却拒绝,并说自己爱玛茜。已经很多年没碰到,让他颤抖的女人了。
我瞪大眼睛挑眉,“她虐待你?玩花活?”
“no……额期间倒是有一些情趣,但那是建立在爱的基础上。”
弗兰克用比较委婉地形容,就是他可以忍受希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