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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拾荒小队

    回光返照的力量是强大的。

    任重成功睁开眼睛,大大瞪着,仔细看向刚来的五个黑影。

    黄昏余晖下,两女三男共五人正饶有兴趣地围在四周。

    先前说话那女子个头不高,身段玲珑小巧,长着副挺可爱的娃娃脸,留齐耳短发,穿紧身黑色皮质衣裤,背上一杆过腰的漆黑长管大枪,腰间两侧各别着把大口径左轮手枪。

    旁边那女子个头稍高些,约一米七,前凸后翘,窈窕有致,长发在脑后扎了个马尾辫,眉清目秀,却面容清冷,身穿浅蓝色工装,背上一个双肩包,腰间皮带上挂着柄小臂长的短刀。

    另外三名男子其中一人身材魁梧,膀大腰圆,浑身包裹在一副极有质感的全覆盖式装甲之下,只从揭开的头盔面罩下露出浓眉大眼的大半张脸。

    另一名男子个头中等,尖脸细眼,头戴蓝色棒球帽,身穿电工装,外面罩着个挂满口袋的皮质马甲,裤子上也有六个鼓鼓囊囊的口袋,腰间再别着个公文挎包。

    还有一男子,容貌平平无奇,个头也稀松平常,身穿露肩背心。这家伙的双手异于常人,双臂垂落,几乎够到膝盖,手臂上长满漆黑鳞片,粗大的手掌仅有四指,三指在前一指在后,指背有蟹钳般的甲壳,闪着金属光泽的指甲又长又尖。

    这根本不是人的手!

    在看见这人时,任重内心震撼,但面上却强行镇定,甚至试图与对方打个招呼。

    但他失败了。

    睁开眼睛就已经是他的极限。

    只得趁着那娃娃脸女子看过来时热情地眨了眨眼,表示这里还有个活人。

    但对方似乎根本没注意到。

    “这晶翼蜓刚死不久,晶片还有用。”娃娃脸女子抬起右手,看了下手上腕表,“菡语你麻利点把晶片保下来。离天黑还有二十五分钟。悬浮车最快只能每小时三百公里,再得稍微绕点路避开二级墟兽,留二十二分钟赶路已经是极限。必须在天黑之前回到星火镇,最迟三分钟后我们就得走。”

    那工装高挑女子微微点头,抖下双肩包,平放在地,打开拉链,从里面取出双泛湛蓝光辉的手套,戴上,再走到名为晶翼蜓的蜻蜓面前。

    她缓缓伸出双手,掌心对准晶翼蜓被砸变形的脑袋。指尖射出十道橙红色的纤细光束,落在蜻蜓脑袋上。

    那十道光束时而闪烁,时而游走。

    蜻蜓的眼球、头部覆盖的角质层开始如鸡蛋壳般剥落。

    高挑女子的神情很专注。

    很显然,她做的是个精细活。

    “郑甜队长,这人似乎快死了。救不救?”

    另一边,那个长臂男终于舍得低头看向任重,如此说道。

    任重一颗心立马提到嗓子眼。

    好!重头戏来了!

    娃娃脸背负双手,好整以暇地走两步,在任重面前蹲下。

    得机,任重立马含情脉脉的与之对视。

    那双眼睛仿佛会说话。

    他的眼睛在呼喊,救我!快救我!

    他死过太多次,真受够了。

    他太想活一次了。

    在与对方对视时,任重不由得回想起曾经看过的一句圣典。

    某鲁姓先贤说过:如果一对陌生男女在第一次见面时,能对视五秒以上,这个就是爱情。

    然而,远没到五秒,只一点三秒后,名叫郑甜的娃娃脸的视线就开始下滑,打量任重一番,眉头微皱,“奇怪,这人身上的伤没多重,怎么给人一股死气沉沉的感觉。”

    装甲壮汉闻言也咚咚咚地走过来,瓮声瓮气道:“他什么装备都没有,身上也没有丁点能级反应,就是个普通人里垫底的,居然能拼死个成熟期的一级墟兽,也很厉害了。就这样死了怪可惜的。”

    任重给这汉子默默点赞,说得好!

    郑甜,“是哦,挺少见。有点意思。”

    “但他没腕表,带上他万一碰见猎杀者也是个麻烦,而且镇里荒人的名额早满员了,就算把他带回去,等几个月他还是得死。我觉得没必要救,让他自生自灭吧。”

    就在希望的光芒即将照进心田的刹那,那个尖脸细眼的棒球帽男子,却冷不丁给任重捅出了致命一刀。

    凉了。

    任重:沃日!我问候你丫八辈儿祖宗!

    高挑女子只用了两分半就从晶翼蜓的脑袋上剥出个指甲盖大小的玩意儿,酷似二十一世纪的半导体硅芯片。

    她把晶片小心翼翼地装进个分出十余个格子的小盒子里,然后招呼一声,“走。”

    接下来,哪怕任重不断地用祈求的目光看向所有人,这些人也依然十分潇洒的挥一挥衣袖,走得毫不拖泥带水,甚至懒得与他对视,仿佛躺在那里等死的不是一个人,而是条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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