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望之城还在,这里既没有变成高山,也没有变成湖泊。
只不过成了一片废墟,原本的它繁华的程度不下于红尘城。
坍塌的房屋,断裂的墙壁,满大街的尸骨,在寒冬里显得特别荒凉。
不时有野狗、恶狼、狐狸等动物出没在薄薄的雪地上,搜寻着食物。这里对它们来说曾经是美食的天堂,那时满地都是人类的尸体,根本吃不完。
终于一只野狗兴奋地看到一个人躺在地上,那是一个瘦骨嶙峋的人,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应该是刚死。对一个饥饿多日的野狗来说这就是最好的美味。
它颠颠地跑了过去,在那人身上嗅了嗅,没有臭味。它抬头看了看周围,还好,没有其它动物和它争食。这人全身被厚厚的衣服包裹,只有脖子和脸裸露,所以这只野狗跑到他的头部,打算从脖子入手。
它的嘴张开,狠狠地咬向那人的脖子,一股难闻的唾液从它嘴边流出来。
只是它的嘴还没咬到那人的脖子,它的脖子却被一双大手掐住。那双手带着长长的指甲,掐进它的肉里,从肉里掐断它的脖子,无论它怎么挣扎,那双手都没有松开。看来这是老手,很有捕食的经验。
野狗倒下,那个躺着的人却爬起来,那双手就是他的手。
拍了拍身上的土和雪,他抓住野狗的前爪用力一甩便背在肩上,踏着残砖碎瓦向废墟更密集处前行。
如果有认识他的人在这里,一定会大吃一惊,这人竟是王蜜蜜,一个纨绔子弟,女人都玩腻了,要玩男人的人。
如果有人知道,他冒死捕猎野狗是为了一个妓女,而且曾经是欲望之城最丑的妓女的话,会惊讶的把眼珠子掉下来。
那个女人现在在他眼里是最美丽的女人,因为她救了他。
大劫后,又被修罗搜捕屠杀,他幸运存活下来的时候,已经奄奄一息,是那个女人把他从倒塌的房屋中扒出来,用米粥一点一点地喂他,每天为他换药,冒险从药材铺子扒出药材,凭着自己微薄的药物知识为他配药、煎药、喂药,最终救活了他。
在他被救活以后,女人却得了重病,似乎有瘟疫缠上她。他没有抛弃她,像她救他那样去救她,幸运的是,那瘟疫并没有传染他。
路很曲折,几乎就没有路。
他哈了哈手,把身上的衣服紧一紧,背着死去的野狗爬过一片废墟,在一间倒塌的房子里消失。
这里并不是他的终点,他还要在另一片废墟缝隙里穿行,再爬过一段地洞,才能到达他住的地方。
那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地下室,很大很宽敞,有幸被他们找到。
具体来说,应该是那个女人找到的地方,那时他的伤很重,不仅有外伤,还有内伤,是那个女人不嫌弃他,不在乎他身上的臭味,也不怕他身上的脓液,坚持每一天给他清理伤口,并且不知道从那里找到一瓶酒撒在他的伤口上。
酒撒在伤口上是一种钻心般的疼痛,每次他都疼的咬牙切齿,满身大汗,可他心里却是舒坦,他知道虽然她嘴里一直骂骂咧咧,可她的心一直很善良,一直在救他。也是从那个时候,他觉得他很美,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女人都美,奇怪的是为什么他以前没有发现。他以前就认识她,那时他觉得她真丑,很讨厌她的靠近,甚至一只脚把她踢到很远的地方。
“春草,我来了,看,多大一条野狗!”王蜜蜜炫耀地对那个女人说道。
女人没有说话,白了他一样,一脸的鄙视。
“还发热吗?”他体贴地走到她的身边,伸出手在她额头摸了一下。
“走开,你这个脏东西。”女人嫌弃地说道。
王蜜蜜笑了笑,并不在乎,她总是这样,喜欢骂人,在他病着的时候,她没有少骂他,可她救了他。
“我就不该救你,知道在欲望之城被你糟蹋的女人有多少吗?你不仅糟蹋女人,还糟蹋男人,想想,真让人恶心。”女人还在不依不饶地骂着。
王蜜蜜在她的骂声中剥掉了野狗的皮,用清水洗净,剁成一块块儿,放在瓷盆里,倒入清水,放上少许盐巴,点火烧水。盐巴是他从地面上的倒塌的屋子里找到的,那些柴火也是他从外面拾来的手里的菜刀,是从很远的一片废墟中翻出来的,刀背太宽,用在猎杀上很不趁手。
女人的骂骂咧咧他早就习惯了,如果仔细想想,春草说的并不错,自己以前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真的霍霍了很多的女人,当然还有男人,连那个萧如花都差点被他霍霍了,想想,真的很脏。
他看见面前的火光,已经开锅,有香味从瓷盆里传来,只是肉还不烂,要在煮一会儿。
他很后悔,为什么那时候会那样生活?奢侈腐败,简直就不是人。特别是面对那些男人,想想,自己是怎么下得去嘴的?他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想去洗个澡,真的太脏了。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