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马鹿趴在地上,刚开始还在一抽一抽的挣扎,可没过多久就彻底耸拉下了脑袋,醉的昏昏沉沉的。
李小烽爬起来,拿枪管子戳了戳这家伙的的脑袋。
完全没有任何反应。
显然在酒精的作用下,这头马鹿已经彻底丧失掉了对外界的感知能力。
这也就意味着,他们冒着生命危险,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成功活捉到了这头马鹿!
“真不容易啊!”
李小烽和顾建刚对视一眼,再度苦笑了起来。
现在他算是知道捕鹿人的投胎率为什么会那么高了。
就连他这种经验丰富的老猎手,在刚刚的争斗中都是险死还生,如果不是有枪和顾建刚及时来援,他可真就没了。
李小烽感慨的蹲下,轻轻抚摸着这只昏迷过去的马鹿。
打的时候肾上腺素飙升,没觉得有什么,现在打完了,再看这家伙,才知道自己干翻的究竟是怎样一头巨兽。
四百来斤的马鹿,单说数字是没有什么概念的。
真要类比的话,这东西现在趴在地上,比骆驼还要大上两圈儿!
这绝对是鹿王级别的马鹿,没跑!
这种鹿拿来做种鹿,其他的鹿场得羡慕死!
多了不说,起码五年之内,绝对没有任何鹿场里鹿的质量,能比得上这只马鹿的后代!
像这种品质的种鹿,如果舍得拿出来卖的话,最最起码,也能卖到四千块!
什么概念?
这个价格,可以买六千斤的猪肉,八万斤的大白菜!
够全屯儿人敞开肚皮吃一年!
多人捕鹿人费尽心思,都捕不到这么一头健壮的鹿王啊!
李小烽倚靠在这头马鹿滚烫的肚皮上,贪婪的抚摸着它那厚实的鬃毛。
他现在彻底理解什么叫行走的人民币了!
“我去把狗和爬犁拉过来,你在这里看着这头鹿。”
“小心老虎崽子来偷吃鹿,那东西饿急了胆子大的很,有人也敢摸过来!”
顾建刚朝李小烽嘱咐了几句,而后就翻身上马,朝放爬犁的地方疾驰而去。
老虎崽子,也就是猞猁。
东北这边的猞猁属于欧亚猞猁,是全世界所有猞猁中战斗力最猛的一种,没有之一。
马鹿,也是它们的食物之一。
而且不仅仅是猞猁,基本上林区里绝大多数猛兽,都以马鹿为食。
李小烽现在要做的,就是在顾建刚回来之前,保证好这头马鹿的安全。
抱着挂管枪,李小烽绕着这头昏迷的鹿王来回巡逻。
说实话,没有追风和棒槌陪在他的身边,听着阵阵林涛,他居然颇有些不适应。
主要是太孤寂了。
……
从顾建刚走后,偌大的林子里顿时就一直静的可怕,仿佛有什么野兽隐藏在暗处窥探一般,居然连鸟叫声都没了。
李小烽警惕的观察着周围。
这种情况显然是不太对劲的。
可他来回巡逻了好几遍,却都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李小烽握了握挂管枪,心里不由的有些紧张。
这种鸦雀无声的效果,绝对是顶级捕食者出没才能造成的。
然而他巡视了一遍又一遍,却依旧毫无发现。
人的劣势,在这一刻毕露无疑。
明明知道不对劲,但就是什么都找不出来,完全发现不了那隐藏在暗处的家伙。
越是这种时候,李小烽就越想念自己的两条好狗。
要是它们在,此刻肯定已经在给自己示警了!
李小烽紧皱眉头,打起十二分精神,认真搜索视线范围内的每一处区域。
顶级捕食者体型都不算小,而且一般都是躲在某处地方一动不动的观察。
就比如上次他在山坳子里发现的那头大棕熊,就是一直躲在山塘边矮树丛的阴影里。
这招对捕猎很有用,但对于已经察觉到危险的人来说,其实作用并不大。
当初自己根据追风吠叫的方向搜索时,一遍就把那棕熊给找出来了。
可现在自己三番五次的搜索、观察,却依旧毫无发现。
难不成这家伙在根据自己搜索的方向,不断改变自身躲藏的位置?
亦或者,是干脆直接躲在了他的视觉死角?
李小烽握着枪,沉思不已。
可不管怎么躲,想让自己完全发现不了,那都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那就是即能观察得到他,又同时可以保证自身不会被发现。
会是什么地方?
荒草丛里?
猫科动物确实很喜欢先低伏在草丛里一点点摸过去,等到接近一定的距离后,再猛然发动攻击。
马鹿倒下的这片区域,到处都是齐腰深的身的荒草丛,也确实满足这样的条件。
但李小烽还是摇了摇头。
还是那句话,这招对猎物有用,对人一点儿用没有。
自己一直都在转着圈巡逻,草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