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云龙在哭泣与疲倦中沉沉睡去,之后又在牙医狂暴地舔舐中突然醒来。
这个欢蹦乱跳的小家伙激动地冲着他嗷嗷大叫,接着用自己小小的身躯拽着他的裤腿一路来到沙发前面。
蒋云龙惊喜地发现,失去了一条前腿的诗诗,此刻正瞪着一双雾蒙蒙的大眼睛望着他。
虽然它还是虚弱地躺在沙发上,但湿润润的黑鼻头说明,这狗终究还是活了过来。
蒋云龙一把扑到沙发上,激动又小心翼翼地搂住诗诗,当诗诗毛烘烘的胡子扎在他脸上的一刹那,一股无法言说的喜悦感悠的从他的心底里钻出来,蒋云龙没发现两行热泪也正从他的眼睛里溢出来。
他嘴里只有不断喃喃低语着:“好狗,好狗,你真是一条好狗……”
下午,蒋云龙准时跑到公司面见他的无良老板。
在他迈进无良老板办公室的前一瞬,一名身穿职业装的漂亮姑娘恰巧从里面走出来。
那姑娘看见蒋云龙,脸上忽得一红,急忙低着头跑开了。
“狗日的硬是会享受呀!”蒋云龙在心里暗暗把无良老板骂了一通,同时也隐隐升起一阵嫉妒。
“你来啦……坐……”无良老板依旧是一身手工定制的高级西装,坐在这间巨大的办公室里,他就仿佛拥着有掌控天与地的力量。
“老板……你答应我的……”蒋云龙支支吾吾地说。
“我知道我知道……”无良老板伸出左手打一个了然的手势,“我想说地是,你真的想好了么?干我们这行儿的,情感用事是大忌……”
“这事儿我非干不可!”蒋云龙沉吟了一下,然后坚定得对无良老板说。
“好吧,我知道了……”无良老板摆出一个“早就知道会是这样”的失望表情。
“这家伙就像他的名字一样,在这座城市里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他靠着走私赚到了第一桶金,之后就在身边聚集了一大批马仔,建筑,酒店,白面儿,他们什么都干,什么赚钱他们就干什么。”
“就这样?一个大号的地痞流氓?我杀不了他?”蒋云龙震惊异常,在无良老板的眼里自己的业务水平到底是有多完蛋,竟然连一个发了家的老混混都干不掉?
“不不不,他当然不重要,在我眼里他就像一只蚂蚁那么渺小,只要用两只手指那么一碾就会化作齑粉。但他身边有两个厉害的角色,一个叫做疯牛,还有一个叫恶贼阿洋,外籍兵团受训,有过雇佣兵经历,他们俩全权负责李得雨的安全,是两个硬钉子。”无良老板这样说。
“还有么?”
“剩下的都是一些上不得台面的小虾米,不会影响你的计划的,但我觉得你只有一次机会……一旦你失手了,李得雨就会变成惊弓之鸟藏起来,然后派出那两个硬钉子大肆追杀你……”
从无良老板的办公室里出来后,蒋云龙给自己列了一张清单,他把自己的优势与劣势分别写在纸的两侧。
自己的优势是:敌在明,我在暗。
蒋云龙想,李得雨现在并不知道自己突然多了一个要致他于死地的仇家,也许他会疏于防范。
但他这样的人总会有许多仇家,极大概率他每天都小心翼翼,所以这一条算不得优势,蒋云龙又把这一条划掉了。
那么身手呢?
这具身体可以熟练的使用各种枪支以及刀具,可那个疯牛和恶贼阿洋大概也不是什么菜鸡,而且他们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动起手来不知道要比自己高到那里去,蒋云龙把这一条也划掉了。
思来想去,蒋云龙觉得自己他喵的没有任何优势!
那么劣势呢?
首先从大的层面来说,李得雨人多势众,而自己孤身一人,怕是不太好搞。
其次从技术方面来讲这家伙行踪不定,而自己缺乏准确的情报来源,要干成太难。
最后具体到执行步骤,蒋云龙还不确定自己到底能用什么有效的方法可以干掉一个被层层保护的家伙,再者说他也摸不准自己是不是真的有勇气下手,头大的很。
总得来说,自己全他喵的是劣势。
冥思苦想之后,蒋云龙还是找到了无毛博士,他觉得那个老家伙总会有办法。
进入公司的技术服务部门后,蒋云龙在一堆装满各种化学试剂的瓶瓶罐罐里找到了没毛博士。
据没毛博士自己讲,他正在研究一种能把尸体化于无形的奇妙玩意儿,这绝对是毁尸灭迹的里程碑式产品,对于杀手界的发展有着划时代的意义!
蒋云龙想这不就是《鹿鼎记》里的化尸粉嘛?!这种东西在如今的科技背景下很难搞嘛?
“进展怎么样博士?”
“唉……不太顺利,遇到了技术瓶颈……”
“博士……要不你试试强硫酸呢?再混合点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