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市作为华夏的一个经济大市,出了名的土豪多。
这一点从洛川机场就以看得出,豪车在里跟普通车一样,绝大部分人都是穿得光鲜靓丽。
机场的们旅客进、进出、出,不少美女们都非常得意的露出尽可能多的肉,向盛夏昭示着自己的青春魅力。
在机场边上有着一个专门讲述着洛川历史文化的广场,广场中央有一根旗杆,上面飘动着华夏国旗。
与四周的光鲜亮丽格格不入的是,一个穿着超级老土的年轻人正站在国旗底下,凝望着国旗。
这个年轻人看起来二十五六,肤色古胴,身材高大魁梧,足有一米八五的个头。
炎炎夏日,他穿着一件极其普通的黑色紧身短袖,下面一条军裤和黑色老胶鞋。剪着一头钢毅的寸发,身体站得笔直。
明明一身土得不能再土的打扮,可他挺直的腰杆却能给人一种傲骨铮铮的感觉。
一对剑眉星目带着钢毅,深邃的目光凝视着旗杆上方飘动的红旗,久久不语。
尽管他什么也没说,尽管他没有更多的动作,但路过的人,都知道,这是一个军人,年轻而又忠诚的士兵。
这是董文锋时隔多年,再次踏上家乡这片土地,他心里万般感慨。
“保家卫国多年,如今,也算卸甲归田了……尽管心中舍不得战友。可大爷爷都已经以死相逼,我若再执意不复员回家,他怕是真得上吊吧……”
叹息一声,董文锋向国旗敬了一个军礼,这才提起简单的行囊,大步离去。
上苍之刃是华夏最强的特种突击队,而他是这支突击队的队长。如果不出意外,他将会在三十五岁正式卸任,走入幕后,成为新菜鸟们的教官。
可当家里老爷子写了三封一模一样的急书送到他手中时,把他以为注定一辈子的军旅生涯给砍断了。
老爷子招他回来只有两件大事,第一,继承董家家主之位,因为老爷子身体已经不好,而且坚称家里已经没有适合的继承者,所以家主之位非他不可。
第二,老爷子给他说了一门亲,回来与未婚妻订婚,老爷子想要在有生之年抱上曾孙子。
出于这两个老爷子铁打不动的原则,董文锋不得不踏上了归程,从一名职业军人成为了一个部队的编外人员,虽然他不再是军人,可他承诺过,只要祖国需要,任何时候他都可以再赴战场!
深吸一口气,董文锋目光一定,甩掉了心头的杂念,提着行头,缓步走向出租车位,想打的回去。
刚走到一个出租师父面前,令他意外的是出租司机却看都没看他一眼,目光直直的盯着另一个地方。
“司机,去郊区的水丰北路走不走?”董文锋笑着问道。
“去去去,别吵!”
见状,董文锋皱了皱眉,他看到,其他司机包括一些行人也在向同一个方向看去。
他不由扭过头也看了过去。
只见人群零零散散的站着,在所有人目光的终点,有一男一女站在那里,那对男女的四周有着拉着横幅的一群年轻人。
“好惊艳的女子!”
董文锋看到那女孩时,顿时就被女孩吸引了,眼中闪过一抹惊艳,他带队在全世界执行任务这么多年,见过的美人也绝对不少,但能称上惊艳的,只此一个!
说她惊艳并不是说她穿得如何高调,反而是因为她身上有着一股浓浓的文艺的气息,文艺得让他感觉到惊艳。
一身单调的灰丝裙,小花卷的裙边,光洁修长的小腿下,是一双几乎秀白得如同玉足一般的小脚,脚穿着一双晶莹秀丽的小凉鞋。
不看人脸,仅是这一身简约的打扮就已经深深戳进了董文锋的内心,当他再次看向女孩儿的脸蛋时,不由惊呆了。
这是一个何其美丽动人的姑娘?娇俏的瓜子脸,雪白的肌肤,一头中分笔直的长发彼肩而下,几近腰间。这是漂亮的不带一丝瑕疵的女孩。
这一刹那,董文锋已经心动了。
可当他回过神,再看向那青年男子时,不禁皱起了眉。
这个身穿得花花绿绿的家伙,一身的名牌包装,一手插着口袋,另一手捧着一大把鲜花站在女孩儿面前,嘴上还带着邪邪的笑容。
在他身后,一帮亲友团拉着横幅,上面写着:任可儿,我喜欢你,请给我一个追求你的机会好吗?
“原来她叫任可儿……”董文锋笑着喃喃,可紧接着,他一愣:“任可儿?老爷子给我包办的订婚的对像不就叫任可儿么?不会这么巧吧?”
正在此时,那青年笑着将花递了过去,说道:“可儿,我想追你。请给我一个机会好吗?”
“对不起。我……我还不想谈恋爱!”任可儿俏脸羞红,转身就想走。
可青年一步上前拦住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