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0年。
美利坚合众国,中西部,一片尚无建制的领土。
略有起伏的原野之上,扎着几十个圆锥形牛皮帐篷,这是平原印第安人最常见的一种住宅,被称作“梯皮”。
只不过,此处的印第安人并没有享受居家的安逸,而是作为尸体,被十几个手持来复枪的白人男性清点着数量,鲜血染红了周围的土地。
“我们发财了,哈哈,这些阿帕奇人的头皮值两千美元以上!”
“我觉得赏金至少有三千美元,别忘了这几个成年男人,他们的头皮足足值一百美元……哦,瞧瞧,还有他们营地里的毛皮,也能卖不少钱。”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美洲都有殖民者政府针对印第安人发布的悬赏,悬赏往往以割下来的头皮为证,赏金价格因时期、地区而异,但一般不菲。
比如妇孺的头皮赏金五十美元,成年男性的头皮一百美元。在这个时代,美国人还以农业为主,多数人的月收入只有十五美元左右,这足以称得上是重赏。
当然,想拿这赏金也不是容易的事,尤其面对的还是阿帕奇族这种好战的印第安人,把自己搭进去也是常有。
“一大笔赏金,我们可得好好喝一杯!”
白人们一边议论着,一边面露丰收般的笑容,而后纷纷抽出刀子,开始收割他们的战利品——头皮。
“感谢上帝……”
他们当中不乏虔诚的信徒,当下习惯性地祷告着。几十个阿帕奇族印第安人的头皮,虽然以妇孺居多,但也能让几乎每个人都分到相当于一年收入的赏金。
虔信者的心中只有感恩。
“谢特!”一个年轻白人忽然咒骂道,却是在割印第安人头皮时不小心伤了自己的手,恼火不已。
“怎么了,伙计,你不是说你以前干过这活吗?”
年轻人脸上闪过几分窘色,转头回道:“过来帮我一下吧,康纳,我的手受伤了。”
康纳胡子拉碴,不修边幅,但明显是个老手,手里拎着两张完整头皮的头发,衣服上却没有一丝血迹。
他笑了笑,走过去:“看好了!”
说着,康纳就抬手将匕首刺入印第安人尸体的后脑处,随即仿佛只是左右晃了晃手腕,就整齐地切了一圈口子出来。
然后他另手抓住尸体头顶的皮发,用力猛拽,只听一声裂帛,鲜血淋漓的头皮就被撕了下来!
“怎么样,学会了吗?”
年轻人没有回答,而是眉头一皱,仿佛发现了什么东西,直勾勾地盯着印第安人营地边缘处的某个锥形帐篷。
就在这时,一个上身赤裸、黑头发、黄皮肤的瘦小身影从帐篷里猛地窜出,拼命往远处跑去,他看上去只有八九岁。
一个孩子。
或者说,五十美元。
“啊,这还有个漏网之鱼!”
康纳第一个做出了反应,当即放下手中头皮,抄起来复枪便追上去。
不过这时有人说道:“康纳,别管他了,这个氏族的阿帕奇战士似乎马上就要回来了,我想我们得尽快撤退!”
“一个小家伙而已,很快就好!”康纳话音渐远。
阿帕奇男孩离得颇远,跑得也是十足拼命,但显然不可能跑过一个成年人,不多时便被康纳追近。
随着距离的缩短,康纳举起手中来复枪,扣动扳机。
“砰!”
来复枪,或者说线膛枪,虽然因为装弹速度较慢而被一些人诟病,但凭着枪管里的膛线,其射击精度却比滑膛枪要好得多。
这一枪正中印第安男孩后背,脆弱的躯体当即就被铅弹击穿,鲜血飞溅!
小家伙惨叫一声,旋即倒地。
康纳没有立刻过去收割头皮,而是出于多年养成的好习惯,先为自己的来复枪补充了弹药。
将六十格令的火药倒入枪口,再将被油纸片包着的铅弹也塞进去,然后从后背取来一把小木槌和通条,将弹丸敲进枪管并捅到膛底压实……
一气呵成,训练有素。
前后他只用了半分多钟,是的,半分多钟,这个速度已经足以让他成为一名合格的士兵。
每次快速地完成装弹之后,康纳都不禁微微呼出一口气。这给了他安全感,事实上,这个习惯不止一次救过他性命。对他而言,这就像是上帝的庇佑。
做完这些,确保自己现在就可以开出下一枪,他才走到已经倒地的阿帕奇男孩身旁,重新取出匕首,俯身准备割取头皮。
然而刚一俯身,他就不禁愣住,难以置信地看着阿帕奇男孩的后背——那里的枪伤竟然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着!
“这……”
康纳使劲眨了眨眼睛,试图驱散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