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落星隐,天色渐明。
布兰迪突然惊醒,猛然坐起身,后脑勺枕着的“枕头”“哗啦”一声解体。
他皱着眉揉了揉自己被硌得生疼的后脑勺,下意识地四下看去。
老人依旧保持着昨晚睡着时的姿势,看上去睡得很香,只是听不见鼾声。他的那匹骝沙色的摩根马依旧留在原地,只是不知为何,它略微有些焦躁不安。
“哗啦”一声,老人的连发步枪和左轮手枪被布兰迪一把丢到老人身边。
“昨晚的故事很不错,以后有缘再见吧。”
留下这句话,布兰迪即刻转身,遵循太阳的指引,沿着大路往北而去。
只是没走几步,他心里一动,突然意识到了些许不对。
他立刻回转身体,跑到老人身边,将老人的身体翻转至平躺的姿势,然后伸出右手,探向老人的鼻前。
入手处,没有呼吸的感觉
“已经死了……”布兰迪收回手,又捏了捏已经僵硬冰凉的尸体,心里判断着,“应该是后半夜的时候死的,至于原因……”
有可能是急性的心梗或者脑梗,也有可能是别的原因,不过,这已经不重要了。
布兰迪沉默良久,最后,也只能轻叹一口气。
这样一个几乎一半的人生里都在迫害他人的刽子手,最终在睡梦中离开人世,某种意义上讲,也算是命运的仁慈。
略微费了点功夫,布兰迪将老人的尸体安置在附近的一棵树下。老人背靠大树,遗容很是安详。
“虽然有点冒昧,但没办法,我现在几乎是一穷二白,所以,不但没法好好安葬你,还得搜刮一下你身上的东西,”布兰迪看着老人的遗体,说,“无关道德礼法,只关乎我的性命和目的,也许你不相信,不过我是见过鬼魂的——至少某种意义上是,所以,虽然不知道你能不能听得见,但是,哪怕只是为了让我好受些,我也得把这些话说出来。”
说完了“免责声明”,布兰迪再无二话,开始熟练地摸索起老人身上的口袋来。
收获是意料之中的不理想。老人的窘迫并不是装出来的,他身上只剩下十几美分的零钱,连五十美分都凑不出来,浑身上下的衣服破旧不堪,连缝补都失去了意义,值得一提的是,他的左脚皮靴居然还裂了个大口子,大到能把五个脚趾全部露出来,也真难为他在荒野上奔波了这么久。
唯一有些价值的,是老人戴在左手中指的一枚与一般戒指迥异的粗大戒指。
它原本应当是银色,但整体看上去灰扑扑的,就算仔细擦拭,也看不见原本的颜色,仿佛蒙着一层怎么也无法抹去的灰尘,但仔细观察,便能看到隐藏在其下的部分刻纹,风格古朴,蕴着独特的异域风情。
“这个东西……总有种熟悉的感觉……”
布兰迪把戒指翻来覆去地看了几遍,终于想起来这种熟悉感的来源。
“查尔斯身上的一些饰品的雕刻纹路好像和这个戒指有些类似……”布兰迪把玩了戒指两下,随即做了决定,把戒指放进了上衣贴身的内口袋里。
“想来他会很感兴趣的。”布兰迪这样想。
搜刮完尸体,布兰迪把老人扶到附近的树下,将他倚靠好,摆端正,想了想,从老人裤管上撕下一块脏布,盖在老人脸上。
“就这样吧,”布兰迪站起身,看着老人盖在脸上的破布,说,“你的马,我暂时借用一下,等我找到我自己的马,我会把它卖个好价钱的。”
草草将老人的尸身安置好,布兰迪熟练地安抚好马匹,抬脚试了试马镫后,一跃而上。
老人的马和老人一样苍老,已经没法像它年轻时那样肆意驰骋,最多只能慢跑,而且跑不了多远就会缓下步子,怎么驱使也跑不快。
直到和这匹马零距离接触,布兰迪才看出来,它原本应当是骝色的,只不过因为年迈,可能还有疾病的因素影响,它的皮毛脱落严重,且色泽黯淡无光,故而看上去像是骝沙色。
不过,老马也有老马的优点,比起那些年轻力壮的马,它们往往更温顺、更通人性,也更认识路。布兰迪只是将一捧嫩草送到老马嘴里,然后告诉它目的地,老马便一边咀嚼着鲜绿的草叶,一边载着布兰迪慢悠悠地沿路而行。
沿着大路走,比起依照大概方向直行固然是曲折蜿蜒了不少,但比起踏入地形复杂、隐患重重的区域,这样走不仅更安全,而且普遍来讲效率更高,只是如果不熟悉路径,在可能一天都遇不到一个活人的野外,迷路是毫无疑问的。
如果不是赶时间,且没有地图指引,布兰迪也不愿意冒着风险穿林越野。
尽管速度不快,但识途的老马总能找到合适的路径,待到西斜的落日快要完全坠入地平线时,老马蹄下的土地已经不再泥泞,布兰迪目之所及已然是线条舒缓的连绵山丘和广阔无垠的碧绿草原了,这代表着布兰迪已经离开了潮湿炎热的莱莫恩州,回到了气候相对干燥清爽的新汉诺威州。
“看来以马的脚程算,昨天晚上扎营的地方距离州境线应该不算远,如果还是步行的话,说不定要多花两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