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在陈凯的事情上,我无法给你们提供线索,但是有个东西应该能帮助到你们。”
“在我家的床铺下面有一个暗格,暗格里面有一个信封,里面是一个U盘,里面是陈佳佳自杀前的录像,这或许对你们会有帮助。”
洛川不解的问道:“你怎么会有陈佳佳自杀前的录像?”
李军吐出一口烟雾后,看着洛川平静的说道:“是有人放到我家门口的,我猜是陈凯,我知道的就只有这些。”
洛川从李军口中得知这些消息后,立即给杰打去了电话。
而此时,杰和魏征也有了一些进展。
他们在幸福路派出所,找到了当时对张月进行询问的警员,周俊。
以及当时对张月身体进行检查的女警,何玲。
并在他们口中,详细的了解了当时的报案情况。
据周俊和何玲的回忆,当时张月母女和陈佳佳离开警局后,就没再回来。
而在她们离开警局不久后,有一伙人便来到了警局,并且直接就进了所长办公室。
根据周俊与何玲对那伙人的形体特征描述,这些人正是幸福中学的校长孙志一行人。
在与洛川通话结束后,杰立即调取了自05年至今,所有关于幸福中学的报案记录。
结果无一例外,这些报案全部都与校园霸凌事件有关,但是最终都以和解的方式结案。
随后,杰立即将这一情况通知了赵翔铭,并让赵翔铭派人将幸福路派出所所长高强,带回市局接受进一步的审讯。
在赵翔铭带人将高强带走后,杰便和邹强驱车赶往了李军的住处,并按照李军向洛川所提供的线索,果真在他的床下,找到了其所说的U盘。
与此同时,李琦琦和王姜飞也有了重大的发现,在几人对张月母女坍塌的住处进行勘查后。
虽然现场被人清理过,但依旧在砖缝和破损的墙面中,找到了一些喷溅状的血迹,经过详细的对比和推敲。
基本可以断定,张月母女的住处,极有可能是一个现存的命案现场。
结合所有的调查发现,2007年10月26日凌晨1点,V市市公安局会议室内。
杰、洛川、邹强、李琦琦、王姜飞、魏征、赵翔铭向陈天乐进行了案件汇报。
会议期间,李军所提供的U盘内容,起到了对这起案件的关键性进展和突破。
视频内容清晰的记录了,陈佳佳所遭受的长达98个小时的非人折磨。
而事发地点,正是张月母女所居住的那间平房......
看完视频部分内容后,几人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李琦琦更是气的眼眶通红,面对这些畜生的暴行,陈天乐极其愤怒!
会议结束后,陈天乐、洛川和李琦琦三人连夜对高强进行了审讯工作。
面对陈天乐的犀利审讯,高强终于将整件事情和盘托出。
据高强供述,他曾多次收受孙志、赵梦杰、冯阳等人的贿赂,金额高达3000万,并为其充当保护伞。
帮助他们处理一些违法勾当,包括栽赃、嫁祸、商业垄断、威逼利诱前来报案的受害者,打击与他们作对的商业对手等。
对于几人子女在上学期间所发生的打架斗殴、校园霸凌事件中纵容、包庇,甚至帮助其逃脱法律制裁的行为,供认不讳。
除孙志、赵梦杰、冯阳、龚浩外,高强将其余参与案件的四人,也如实供述。
而另外四人分别是,V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陈丽丽、V市企业家协会副主席邵俊、V市律师协会秘书长孙文,以及V市骏隆商务负责人杨骏。
在得到高强的审讯证词后,赵翔铭连夜对陈丽丽、邵俊、孙文以及杨骏四人进行了抓捕工作。
截止2007年10月26日上午8时。
犯罪嫌疑人高强、孙志、赵梦杰、龚浩、冯阳、陈丽丽、邵俊、孙文、杨骏。
以及涉及校园霸凌事件的未成年犯罪人员:孙少伟、赵辰、龚伟、冯彬、陈钊、邵雯雯、孙海、杨晓雨等17人全部归案。
涉案人员归案后,杰立即组织专案组成员,对幸福中学的学生进行了走访调查。
并搜集孙少伟、赵辰、龚伟、冯彬、陈钊、邵雯雯、孙海、杨晓雨8人,在校园内对学生进行霸凌的相关证据。
经过一上午的忙碌,专案组共整理出,关于孙少伟等人的校园霸凌事件160多起,受害学生更是高达278人。
其中包括:殴打、索要钱财、恐吓、敲诈等多项罪名。
经案件后续的审讯,专案组得知,张月母女在9月2日凌晨便被孙志、冯阳二人杀害,尸体由冯阳拉至其正在建设的工地内,搅拌进了混泥土当中......
而陈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