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非也,守护才是……总之,闪耀着金光的欧尼斯特在幸运草村落已逗留三昼夜。戴瑟斯鲜少与他有所交集,但据报告显示,他勤勉工作,与村中居民交往密切,生活规律而健康。
起初,大家对这位非戴瑟斯家族的外来者心存警惕,但他的才华、善良性格,加之身为米索里安王国子民,对亚人毫无偏见,加之他那英俊的外表,很快便赢得了幸运草村民的接纳。看来,美貌的确是受欢迎的资本。
“那么,他今天也和猎人们一同去清剿怪物了吗?”
“听人这么说。喂,给我来点蚁蜜酒。”
“好的。”
戴瑟斯为布孙斟满了甜美的蚁蜜酒,这种酒因其甘甜、清爽而颇受戴瑟斯偏爱,比起苦涩的麦酒和辛辣的葡萄酒,这种由曼丝矮人酿造的蒸馏酒,或是安提鲁族制的蚁蜜酒更得他心。
“那个,你们能不能换个地方喝酒?”
负责守卫的警备兵显得有些不耐烦。
“我不想去,这里的风景多好啊。”
“有什么关系,等你下班后,我们可以去别的地方畅饮。来,尝尝森林蜥蜴的熏肉?”
“……那我就不客气了。”
戴瑟斯和布孙身处西门高处,那里是欣赏幸运草村落西侧风光的最佳地点。当然,作为战略要地,哨兵也在此设立,以便及时发现魔物来袭。
当天值勤的哨兵是兔兽人,看他大口吃肉的样子,多少有些不协调之感。
“话说,你们为何在此饮酒?老大你本可以和家中美眷们共饮,享受家庭乐,何须与布孙队长为伍?”
“哈哈,偶尔这样放松也不错。再者,总是和妻子们在一起,她们也会感到有压力吧。”
“说的什么话,你们是不是对我有点过分了?”
戴瑟斯忽略了布孙的不满,询问起村中的近况和他所带领的私人部队的搜寻任务。
“穿越卡尔兰杜王国抵达这片大森林的路途颇为艰辛。那里的恶棍简直把我们当成了行走的钱袋。”
“嗯~听说那是他们的风俗。”
“哪能用风俗来解释这种事。比起在城里找旅馆,野外露营还更自在些,这算什么道理。”
布孙显得愤愤不平。毕竟,被所有人当作奴隶般的商品看待,产生这种情绪也是难免。
“话说,大森林的事情已经解决了吧?我们曾前往那里找你,虽听闻你与当地某位女子过从甚密,但并未找到你。想到你既然活着,应该没问题,我们就离开了大森林。”
“真是草率!对了,皮露露怎么样了?我只知道她回去了。”
“哦,那女孩啊。她已顺利与妖鸟族的家人团聚。不过她说,她心中的家是幸运草。”
“这样啊。”
听说她与亲人团聚后仍选择回到幸运草,戴瑟斯心中不禁感到一丝欣慰,希望这里永远是她心灵的归宿。
“回来途中,我们在卡尔兰杜王国东北部的某座城市遇见了欧尼斯特……哎呀,那座城的名字我给忘了。”
“忘了?也罢,城市名字不重要。你们是怎么遇见的?”
“我们在那里过了一夜,第二天准备离开时,他突然叫住我们,问我们是否是勇魔联邦的战士。我想隐瞒也没意义,就承认了。他自称是米索里安的勇者,打算去挑战勇魔联邦的魔王。我回答他说,正好我们也有此意,不如同行。”
“喂。”
戴瑟斯心想,现在就剃光你的毛,你这混血狗。
“我认为那位年轻少爷绝无可能与您抗衡。您虽然有着遗弃配偶、风流成性的不良纪录,但您的实力却是毫无虚假的。”
“别这样说话,仅仅因为自己不受欢迎就嫉妒他人,这可不太光彩。”
“哈!你说我不受欢迎?我的魅力可是超出了你的想象哦。”
“哦?真的吗?”
戴瑟斯怀疑地看向胸膛一挺、得意洋洋的布孙和那位兔型兽人哨兵。
“布孙队长在女性中可是很有人气的哦。”
“看吧。”
“这是真的吗?”
“他在十岁以下的女孩子中尤其受欢迎。”
“这真是逗趣。”
“不是的!只有纯真的孩子们才能理解我的优点!”
尽管布孙高声辩解,但戴瑟斯仅见过他被孩子们围绕的场景,却从未见过他与适龄女性相伴。虽然戴瑟斯并不懂得兽人男子魅力何在,但布孙既实力出众,又作为私人部队长,收入颇为丰厚,按理说应当颇受青睐。
“布孙队长其实是外表强硬、内心纯真的类型。他对待小孩子倒还应付自如,但面对适龄女性时,却会显得十分不自在。”
“哈!w纯情ww。”